組織編制
依「法務部技能訓練所組織條例」規定,隸屬於法務部,設簡任所長一人 綜理全所事務,秘書一人綜合文稿及各科室業務聯繫,下設調查分類、輔導、技能訓練、衛生、戒護、總務等6科 及人事、會計、政風等3室,分掌有關業務。全所預算員額編制計154人。
另設有:
所務委員會:由所長、秘書及各科室主管組成,處理有關收容人之處遇、假釋、聲請免除強制工作或停止執行等重大事項。
組織結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