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編制
依「法務部監獄組織條例」規定,隸屬於法務部,設簡任典獄長一人 綜理全監事務,秘書一人綜合文稿及各科室業務聯繫,下設調查分類、教化、作業、衛生、戒護、總務等6科 及人事、會計、政風等3室,分掌有關業務。全監編制員額計147人。
另設有:
監務委員會:由典獄長、秘書及各科室主管組成,處理有關收容人之處遇、假釋、作業等重大事項。
組織結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