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多職場彈性,照顧不離職
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 預計115年1月1日上路
育嬰留停以「日」申請
子女3歲前,父母得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,其中6個月可領「8成薪資補貼」
可以「日」為單位申請:
▶在原2年期間內,父母各自可請最多30日育嬰留停,共60日
家庭照顧以「時」請假
有家庭照顧需求者,可以「小時」為單位請假,1年共112小時可用:
▶56小時家庭照顧假
▶56小時事假
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