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正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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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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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115-0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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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通過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正草案
給付提高、保障放寬
提高給付
基本數額每月調高
4,049元→5,000元
5,437元→6,715元(身障)
放寬排富
個人所得50萬元→60萬元
個人土地及房屋
500萬元→1,025萬元
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
反映物價
定期調整後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達3%隨即調整
責任獨立
刪除強制配偶替被保險人繳納保費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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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保障並減輕民眾負擔,行政院通過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正草案,修法重點包括提高給付水準,基本年金數額由每月4,049元調高至5,000元,身心障礙年金由5,437元提高至6,715元;同時放寬排富標準,個人所得門檻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,個人土地及房屋財產門檻由500萬元提高至1,025萬元,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;另為反映物價變動,規定定期檢討後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累計達3%即隨即調整;並落實責任獨立,刪除強